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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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盘湾镇**村机动地发包(136.76亩)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盘湾镇**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
交易底价: 88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36.76亩
联系方式: --
| 乡镇(街道) |
盘湾镇 |
村(社区) |
**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9-28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36.76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盘湾镇**村机动地136.76亩已到期需进行公开发包,分布在兴桥镇跃中村境内、洋马镇潘东和北邗村境内以及原裕坍二组境内。土地发包共分5个标段:1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7条**东西两边21.11亩;2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9条东西两边20.11亩;3标段为洋马镇潘东村洋**东路两侧44.54亩;4标段为洋马镇北邗村东西边20亩;5标段为原裕坍二组31亩。 发包期限为2年,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土地发包底价为88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到位。 承包期内的土地地力保护金归发包方所得,秸秆还田、良种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征用土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归还土地,仅无息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同时该土地若有秸秆离田条件的必须进行秸秆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 项目位置 |
**市**县盘湾镇**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1.jpgIMG_0002.jpgIMG_000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6.jpgIMG_0007.jpg |
|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村机动地136.76亩已到期需进行公开发包,分布在兴桥镇跃中村境内、洋马镇潘东和北邗村境内以及原裕坍二组境内。土地发包共分5个标段:1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7条**东西两边21.11亩;2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9条东西两边20.11亩;3标段为洋马镇潘东村洋**东路两侧44.54亩;4标段为洋马镇北邗村东西边20亩;5标段为原裕坍二组31亩。 发包期限为2年,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土地发包底价为88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到位。 承包期内的土地地力保护金归发包方所得,秸秆还田、良种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征用土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归还土地,仅无息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同时该土地若有秸秆离田条件的必须进行秸秆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 交易面积 |
21.1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4200.00 |
| 交易底价 |
88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村机动地136.76亩已到期需进行公开发包,分布在兴桥镇跃中村境内、洋马镇潘东和北邗村境内以及原裕坍二组境内。土地发包共分5个标段:1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7条**东西两边21.11亩;2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9条东西两边20.11亩;3标段为洋马镇潘东村洋**东路两侧44.54亩;4标段为洋马镇北邗村东西边20亩;5标段为原裕坍二组31亩。 发包期限为2年,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土地发包底价为88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到位。 承包期内的土地地力保护金归发包方所得,秸秆还田、良种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征用土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归还土地,仅无息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同时该土地若有秸秆离田条件的必须进行秸秆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 交易面积 |
20.1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4000.00 |
| 交易底价 |
88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村机动地136.76亩已到期需进行公开发包,分布在兴桥镇跃中村境内、洋马镇潘东和北邗村境内以及原裕坍二组境内。土地发包共分5个标段:1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7条**东西两边21.11亩;2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9条东西两边20.11亩;3标段为洋马镇潘东村洋**东路两侧44.54亩;4标段为洋马镇北邗村东西边20亩;5标段为原裕坍二组31亩。 发包期限为2年,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土地发包底价为88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到位。 承包期内的土地地力保护金归发包方所得,秸秆还田、良种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征用土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归还土地,仅无息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同时该土地若有秸秆离田条件的必须进行秸秆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 交易面积 |
44.54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8900.00 |
| 交易底价 |
88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村机动地136.76亩已到期需进行公开发包,分布在兴桥镇跃中村境内、洋马镇潘东和北邗村境内以及原裕坍二组境内。土地发包共分5个标段:1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7条**东西两边21.11亩;2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9条东西两边20.11亩;3标段为洋马镇潘东村洋**东路两侧44.54亩;4标段为洋马镇北邗村东西边20亩;5标段为原裕坍二组31亩。 发包期限为2年,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土地发包底价为88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到位。 承包期内的土地地力保护金归发包方所得,秸秆还田、良种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征用土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归还土地,仅无息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同时该土地若有秸秆离田条件的必须进行秸秆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 交易面积 |
20.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4000.00 |
| 交易底价 |
88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盘湾镇**村机动地136.76亩已到期需进行公开发包,分布在兴桥镇跃中村境内、洋马镇潘东和北邗村境内以及原裕坍二组境内。土地发包共分5个标段:1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7条**东西两边21.11亩;2标段为兴桥镇跃中村19条东西两边20.11亩;3标段为洋马镇潘东村洋**东路两侧44.54亩;4标段为洋马镇北邗村东西边20亩;5标段为原裕坍二组31亩。 发包期限为2年,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土地发包底价为880元/亩/年,土地流转金在中标后一次性缴纳到位。 承包期内的土地地力保护金归发包方所得,秸秆还田、良种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归中标人所得。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或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征用土地的,承包方需无条件归还土地,仅无息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在承包期内流转给第三人时必须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该流转土地无或缺少水利设施,需中标人自行建设,土地流转期满后自行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自行拆除,投入建设的固定设施不得破坏并无偿交给村集体,流转期间与村集体无设施投入瓜葛。同时该土地若有秸秆离田条件的必须进行秸秆离田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 交易面积 |
31.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6200.00 |
| 交易底价 |
88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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