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蛟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10-09 13:20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6年10月9日我局拟对****生物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2166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 编:13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生物质有机肥改扩建项目

**省**市乌林朝鲜族乡东岗村

****

******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租赁********社和******农场的现有厂区,东侧和西侧均为农田,南侧为空地,隔空地约145m为S508省道,隔省道为农田。

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17%。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对原有的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增加造粒和烘干工序,增加有机肥的产能,由原有的5万吨粉状有机肥改扩建为生产6万吨颗粒状有机肥。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的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

②运营期

该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现有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的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作农家肥料;造粒用水部分蒸发损耗,部分进入产品,不外排。

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在该项目1#厂区西南侧约349m处布设一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监测点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管道、设备及相关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厂区进行分区防渗管理,生产车间、原料贮存区、危废暂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原料库、原料临时储存库2座,位于地上一层,楼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2mm环氧树脂防渗层。危废暂存点地面已采用防腐防渗处理,防渗结构采用改性沥青防渗层+2mm环氧树脂防渗层。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办公区、****停车场为简单防渗区,地面全部硬化和密封,严禁下渗污染。

废气:

(1)施工期

该项目**彩钢房作为库房,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产生的焊接烟尘。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2)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的废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及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9.9%),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和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料卸料、上料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密闭库房,燃料和生物质灰渣采用封闭编织袋包装存放至库房,保持地面清洁,定期洒水降尘。根据报告表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热风炉所在生产车间外粉尘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要求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强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可移动噪声设备位置。

(2)运营期

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筛分机、烘干机、造粒机、热风炉等设备。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将生产设备安装于厂房内,墙体隔声、设置减振底座。根据报告表预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该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箱。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

(2)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一览表

固废名称

固废属性

固体废物代码

产生工序及装置

处置方式

废包

装袋

一般工业固废

SW17-900-003-S17

包装

工序

废包装集中存放,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生产过程粉碎、筛分工序收集的粉尘

SW59-900-099-S59

生产过程粉碎、筛分工序收集的粉尘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除尘设备收集的热风炉烟尘

SW59-900-099-S59

热风炉烟尘

收集后用编织袋密封后暂存于厂区内,定期外售做农肥。

热风炉

灰渣

SW03-900-099-S03

烘干

收集密封后暂存于厂区内,定期外售做制肥原料。

筛分杂质以及不合格粉料

SW59-900-099-S59

筛分

其中不合格粉料回用于生产,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不合格产品

SW59-900-099-S59

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布袋

SW59-900-009-S59

除尘

废布袋由厂家更换时带走进行处理

废机油

危险废物

HW08-900-214-08

设备

维修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