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厚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GWh大圆柱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阜阳-界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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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环评)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年产18GWh大圆柱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阜环行审函〔2026〕36号
信息来源: ****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10-09 发布日期: 2026-10-09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年产18GWh大圆柱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6-10-09 13:56

******公司:

报来的《******公司年产18GWh大圆柱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及恢复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科技园******公司厂区西北角,依托租购的厂房布设电气设备,设置110kV配电装置室、10kV配电柜室、主变室、二次装备室等,项目110kV进线为2回,采用单母线接线,10kV出线10回,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电站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

3.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5.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表》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变电站产生废铅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变电站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后依法回收处理利用。

6.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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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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