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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实施**甲高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已取得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0011号),已取得****委员会《关于**甲高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6〕53号)。
该项目拟使用**县林地面积0.4598公顷,位于**县安坪镇小治村1社0.0190公顷,4社0.0170公顷,5社0.0214公顷;甲高镇**村1社0.0109公顷,2社0.0165公顷,3社0.0028公顷,合营社区8社0.0177公顷,10社0.0368公顷,烟山村1社0.0096公顷,2社0.0028公顷,3社0.0149公顷,4社0.0317公顷,**社区3社0.0161公顷;****林场小治管护站4林班0.0107公顷,5林班0.0408公顷;五马镇**村4社0.0617公顷,吊接村1社0.009公顷,3社0.0123公顷,玉坪村2社0.0026公顷,3社0.0377公顷,杨坪村3社0.0307公顷,4社0.0371公顷。
林地权属分:集体林地0.4083公顷,国有林地0.0515公顷。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面积0.0918公顷,地方公益林地面积0.2965公顷,一般商品林地面积0.0715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面积0.3883公顷,用材林面积0.0715公顷。
项目使用林地用于塔基等建设。
现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反映。如无异议,将报有关单位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3366、187****029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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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