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1 |
五**路沿石
物料描述:
|
直线 | 215立方米 | 不送样 | ||||
| 2 |
五**路沿石
物料描述:
|
异性 | 25立方米 | 不送样 |
一、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的第一年年底之前支付至已挂账金额的 60%。
二、双方协商对于剩余40%的材料款项,依据所在项目业主单位付款情况、付款方式及甲方资金具体情况 支付,最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三年年底前支付完毕。
三、乙方保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如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税务部门的审查,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竣工 30 个日内乙方必须完成对账,并开具全部供货发票挂账,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乙方逾期 30 日办理的,未结算部分按 50%结算,其余货款视为自愿放弃:超过 60 日仍未办理对账的,乙方自愿全部放弃,甲方不再办理结算及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