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聚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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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核准****聚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6〕109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将**高峰—龙腾110千伏线路等工程纳入〈**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5〕1145号),****设计研究院****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6〕50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部片区负荷增长需求,****电站供电压力,优化片区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质量及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聚金110****电站、容量2×63兆伏安,建设110千伏间隔5个、10千伏间隔27个;****电站、****电站110千伏间隔各1个;**田家站—聚金站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10.1公里、电缆线路折单长度4.9公里;**聚金站—**站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11公里、电缆线路折单长度3.1公里;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为16196万元,其中:工程费128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36万元,基本预备费313万元,贷款利息213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本项目核准要件为原******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212房地证2013字第18238号)、原******管理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2017)**区不动产权第****70592号〕、******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0009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