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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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09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常福街道新红村新红路1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33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徐瑞良
联系人 范文澜 联系电话 138****0688
项目投资(万元) 150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09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进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1.熔炼、球化加装半封闭移动式除尘罩改为半封闭收集,2.树脂砂造型设备自带收集装置,流涂改造为侧吸集气罩,收集进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3.浇注、冷却加装半封闭固定式集气罩改为半封闭收集,4.砂处理工序配套砂处理再生设备进行树脂砂回用,落砂增加震动落砂机及配套的废气收集装置5.清理工序重新统一规划抛丸区,区域内抛丸机采用集气罩 旋风除尘器集中除尘。 改造后熔炼烟尘(颗粒物)、混砂粉尘(颗粒物)、造型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浇注(及冷却)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送砂、落砂粉尘(颗粒物)经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打磨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熔炼、混砂、造型、浇注废气采取脉冲布袋除尘 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至高空大气
其他措施:
砂处理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打磨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粉尘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减振、隔声
承诺:**** 徐瑞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瑞良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74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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