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服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工程建设 |
| 成文日期 | 2026-10-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9月11日报送的《关于**老**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本机关于2026年9月11日受理(受理通知书文号:济任行审防洪受字〔2026〕3号),2026年9月14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会后,你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于2026年10月9日提报《**老**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等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第一款第一项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水行政许可。
一、本工程位于**市任**老**上,工程治理老**京杭**—济水大道段,对应桩号 0+000-2+200 段,对应坐标为 116.543°,35.393°;116.522°,35.383°。河道疏挖清淤 2.20km,堤防加固 2.662km。河道疏挖整治范围为老** 0+000~2+200 段,长2.20km。设计河底高程为 30.29m,设计河底宽度为 10m,开挖边坡 1:2。筑堤总长度 2.662km,其中左岸 0+880~2+200,长1.314km,右岸 0+080~1+080 段,长 1.004km,1+400~1+600 段,长 0.197km,1+880~2+200 段,长 0.327km。堤防按 20 年一遇标准进行加固,设计堤顶高程37.77~38.34,设计堤顶宽 6.0m,迎水坡、背水坡边坡均为 1:2.0。详见《**老**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老**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二、基本同意《**老**水系治理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分析计算、综合评价和工程影响防治措施。
三、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各方责任。
五、工程建设应按照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的意见和要求逐项实施到位,同时做好防范洪水影响安全及河道行洪安全工作,制定防御洪涝灾害的防御管控机制,扎实做好工程防洪预案,保障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安全。
六、涉及影响防洪安全的工程施工原则上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制**全度汛方案,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及安全管理,汛前报**市任**防汛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可靠的防洪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和河道行洪安全。项目建成运行期间应加强对周边河道、堤防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你单位须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将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至堤防管护范围之外,相关涉河工程按照技术要求实施,保证河道行洪安全通畅。
八、工程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九、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建设要求,费用由你方承担。
十、建设项目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及时妥善解决。
十一、项目进入事中事后监管阶段,你单位要与水务、住建、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做好信息互通,接受日常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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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