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 1 | 年产800吨铝带、600吨五金机械配件及900万米水暖管材管件生产线迁建项目 | **市店口镇白沥畈村 | 诸****公司 | 总投资2563.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形成年产800吨铝带、600吨五金机械配件及900万米水暖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 | / | (一)我单位对报送的年产800吨铝带、600吨五金机械配件及900万米水暖管材管件生产线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你厅(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温镦、冷镦废气G1,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未收集部分再经车间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1套管式油烟净化器+干式过滤+催化氧化塔+植物液除臭塔+活性炭末端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1)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挤出、注塑废气G2,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再经活性炭箱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2)引至车间屋顶排放;抛丸粉尘G3,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DA003)引至车间屋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W1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诸****公司(店口)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最终排放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其余污染因子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声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厂房3F西北部),废包装材料S1、金属边角料S2、金属次品S3、塑料边角料S4、塑料次品S5、废钢丸S6、抛丸粉尘收尘S7、废布袋S8在厂内****公司;厂区内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20m2,厂房3F西部),废油(含喷淋刮油)S9、废切削液(含金属屑)S10、废机油S11、废过滤棉S12、废吸收液S13、废活性炭S14、废包装桶S15、废油桶S16、含油废抹布及手套S17、含油金属边角料S18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S19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5-****7112 传真:****9106
通讯地址:**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