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2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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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治理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
五、建设地址:**市**县城南片区。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DN200~DN1200雨水管网65.22千米;改造排水渠道4.04千米,渠道断面0.4米×0.5米和0.8米×1.0米;改造箱涵1190米;改造 DN150~DN500 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63.26千米;改造砖砌平篦雨水口3320座,混凝土圆形雨水检查井2130座。
七、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本项目总投资为20050.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14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1.8万元,预备费用1485.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九、节能审查:本项目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整体能耗水平较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要求可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82.29 | |||||||
| 设计 | √ | √ | √ | 392.5 | |||||
| **工程 | √ | √ | √ | 17143.9 | |||||
| 监理 | √ | √ | √ | 164.87 | |||||
| 重要设备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审批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8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