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812X-202610-111915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10-09 15:07 |
| 名 称: | ****环境局禄劝分局拟审批《****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期、二期提标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期、二期提标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期、二期提标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建设地点:**市**县崇德街道角家营**庄一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0′10.779″,北纬25°30′0.762″。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处理厂已建成两期工程,二期工程于2017年8月投运,两期总处理规模1.2万m3/d。****环境局禄劝分局于2023年2月19日作出了《关于〈****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期、二期提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禄生环复〔2023〕3号),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废止,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1和表4规定的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用水限值两项标准中的较严值;同时废水处理药剂原辅料发生改变,导致污水处理工艺调整,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项目区内建设(原项目厂内面积27726.85㎡),将现有一期、二期CASS反应池改造为生化池(A2O+AO),加药间作为预处理****中心配电室,现有D型滤池作为备用污泥储存池以及入河排污口扩建。三期工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沉砂池、一座生化池(A2O+AO)、二沉池、**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池、中间水池、消毒池、计量渠、生产用房及污泥脱水车间。本项目对现有一期、二期进行改造,三期扩建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4m3/d,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污水→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生化反应(A2O+AO)→二沉池→**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尾水排入掌鸠河。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原批复工程内容于2023年10月23日开工,剩余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约10个月,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一)废气
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围挡,定期洒水降尘,使用合格燃料,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维修保养,遮盖散装物料,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限速慢行,加强施工管理,以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1和表4规定的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用水限值两项标准中的较严值,同时满足盐塘断面10%安全余量要求后排入掌鸠河。
(三)噪声
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限制车辆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物
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项目应当对粗格栅(室内)、进水泵房、细格栅(室内)、旋流沉砂池(加盖)、污泥储存池(加盖)、脱水机房采取负压收集措施,收集后的恶臭气体输送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
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应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未被负压收集的恶臭气体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氨、硫化氢、甲烷、臭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6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二)地表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与收集到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表1和表4规定的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用水限值两项标准中的较严值,同时满足盐塘断面10%安全余量要求;达标后晴天部分出水回用厂区绿化,剩余排入掌鸠河;雨**部排入掌鸠河。即污染物浓度分别CODcr≤34mg/L、BOD5≤10mg/L、氨氮≤3mg/L、总氮≤13mg/L、总磷≤0.32mg/L、悬浮物≤10mg/L。
(三)噪声
运营期声源为潜水推流器、内回流泵、螺旋输送机、空压机、单悬梁挂起重机、轴流通风机等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格栅渣、沉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滤料、生物除臭设备废填料由各自更换厂家带走处置,****回收站,紫外线废灯管由更换厂家带走处置;**1间建筑面积为10㎡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实验废液(包括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实验室设备和器皿的第一道及第**清洗废水)、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清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土壤和地下水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划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未建成的格栅渠、旋流沉砂池、生化反应池(一期、二期)划为一般防渗区,已建成或利旧的生化反应池(三期)、二沉池、**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储存池、加药间、污泥脱水房、化粪池采用厚度为10cm、抗渗等级为P8的抗渗混凝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利旧的辅助用房采用抗渗混凝土做地面硬化处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要求。
项目在厂区下游(厂区东南侧约70m处)设置一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六)环境风险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化验试剂暂存于化验室,并按需领用、限量存放;药剂暂存于加药间;加强污水处理区及臭气收集处理设施维护;加强风险物资管理,配备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巡检;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排放量为876万m3/a。其中 CODcr 297.84t/a、BOD5 87.6t/a、氨氮26.28t/a、总磷2.803t/a、总氮113.88t/a、悬浮物87.6t/a。
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12264万m3/a,其中氨0.771t/a、硫化氢0.001t/a。无组织废气:氨1.519t/a、硫化氢0.027t/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一期、二期提标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8226
通信地址:**市禄劝县**街道秀屏路22号
邮编:6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