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公司:
你单位报来《广****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型特种树脂涂料胶粘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选址**市高新区甘棠化工园内,建设年产5万吨环保型特种树脂涂料胶粘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仓库等,保留部分生产设备,新购置合成釜、制氮机等先进生产设备,**锅炉房(内设2台2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并在丙类车间A中新增洗桶工序用于清洗项目水性涂料(面涂、底涂)的产品回收桶。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环保型特种树脂、涂料及胶粘剂。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项目劳动定员50人),实行每天3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
本项目已取得《**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2604-440200-04-02-367038)。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分局初审意见****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方案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基本可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外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和洗桶****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以及经沉淀预处理后的****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厂废水中的常规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1****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特征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甲类车间生产树脂、涂料、油墨、稀释剂等产品,其废气中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丙烯腈、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的严者;丙类车间A及丙类车间B生产涂料和导热界面材料,其废气中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实验室废气中TVOC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的严者;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建设单位强化运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项目运营期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9相关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应采用先进、成熟的废气治理技术,确保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控制在1.25吨/年以内,其总量替代指标来源由台泥****公司高温高尘SCR烟气脱硝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减排量中替代。在相关总量替代要求完成前,项目不得投产。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协同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严控、日常监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动态变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采取分区防渗等管控措施,防范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有效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联动,保障环境安全。厂区内应合理布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并与园****联通。严格落实防渗漏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的建议值。
(八)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分局应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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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
****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武****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075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