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0-22 10:00
预展地点:**省**市
预展时间:2026-10-09~2026-10-21
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起在中拍平台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标的 |
位于**省**市**区**江路东侧、农耕大道北侧、禾园南侧、闸东居委会,******公司所有的28种苗木(果树、景观树)及配套设施2年期租赁经营权。 |
| 标的概况 |
1、**、桃树、苹果树、樱桃树、车厘子树、杏树、核桃树、石榴树、柿子树、黄杨树、**树、鸡爪槭、紫叶桃等28种苗木,约6865棵,果树均为盛果期,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详见标的附件《苗木清单》。 2、电缆、配电箱、消防巡逻车、除草机、施肥机、旋耕机、田园管理机搬运机等15项配套设备,详见标的附件《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3、大门、围栏、集装箱房、彩钢棚、水井、灌溉水管、涵管、水泥电线杆、池塘、道路硬化等24项配套设施,详见标的附件《配套设施评估明细表》。 4、本年度果树秋季肥已施肥结束。 |
| 起拍价 |
16万元/年 |
| 特别说明 |
1、承租人负责果园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维护和保险责任,包括养护、采摘、销售等环节; 2、承租人承担生产、经营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水电、设施设备更换维修等; 3、承租人负责果园内设施和环境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或损坏,避免对出租人及第三方造成损失。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受伤、设施损坏、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4、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果园内的各种苗木,如出现损坏,承租人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人私自转租,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权并追究租赁人违约责任。 6、园区可用于生态种植、休闲采摘、亲子旅游、自然科普、研学教育等文旅融合项目运营。 |
二、看样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工作时间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39****5888。苗木的品种、品质、规格、数量等均以展示实物现状拍卖交付。竞买人务必到展示现场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品质和瑕疵后报名,不到现场看样的责任自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于10月21日下午5时前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并缴纳2万元的竞买保证金(缴款户名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逾期无法获得竞买资格;拍卖人账户名称:****,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11********00004159。竞买人在报名截止前到拍卖人处签订《竞买须知》、确认《苗木及配套设施租赁经营权合同》等相关手续。汇款备注竞买标的,未拍成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
三、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第1年租金,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1)缴清竞买标的第1年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电子成交确认书》等文件;(2)缴清成交价款后与出租人签订《苗木及配套设施租赁经营权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详见平台首页《收费规则》);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1、标的由出租人交付给买受人(租赁人),租赁起止时间、租金缴纳和其他相关要求均以签订的《苗木及配套设施租赁经营权合同》为准。
2、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不可抗力或出租人管理需要对果园进行征收、征用或改变用途,而收回果园的,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苗木及配套设施移交出租人,出租人对承租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但承租人如预交剩余期限内租金部分可予以退还。如有涉及征收补偿的,苗木及出租人投资的固定资产归出租人所有,苗木所结果品及承租人添置的固定资产投入归承租人所有。
3.拍卖标的资料及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包括不限于拍卖公告、图片、视频等形式),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苗木及配套设施租赁经营权合同》、拍卖师网络发言为准;竞买人报名即表明知晓、认可上述拍卖材料内容及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联系
公司电话:0527-****6128、138****8165;公司地址:**省**市**湖路80****广场C幢11楼;公司网址:www.****.com,微信公众号:富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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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