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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评估工作,现拟就提供**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提供**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2026年10月
(三)采购需求
提供**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服务,经费预算9.5万元,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1.根据《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办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商务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我局具体需求,为我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评估验收提供服务,主要任务有:按要求完成**市2024年9月至2026年9月期间调研统计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内商业业态及商业网点数、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城市评价满意度调查、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评价满意度调查等与文件要求相匹配的具体工作,最后梳理完成**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验收报告。
2.成果交付时间:2026年10月15日前交付**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成果初稿;2026年10月18日前交付**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验收成果终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社会团体。
(二)对载“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叁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书,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格式自拟;
3.验收方案,包括阶段性验收计划安排等,格式自拟;
4.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
5.纳税凭证(2026年4-6月的纳税凭证);
6.社保凭证(提供正式员工2026年4-6月的社保证明);
7.服务承诺书。
四、项目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满足采购资质要求且按照评审标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形式:供应商提交投标函,格式自拟,盖章,可到现场递交,也可发送至邮箱:****@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
3.报名地点:****310室。
六、 遴选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将综合考虑响应文件的报价合理性、验收实施方案完整性、项目团队配置、成果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承诺落实保障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77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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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