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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秸秆加工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郑旺镇大赵家村西北75m
环评批复:临环(**)审〔2026〕8号(2026年3月17日,****环境局)
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至附近排水沟;喷雾用水、洗草用水、生物酶稀释用水进入物料,除臭剂稀释用水全部损耗,脱水废水回用于洗草工序,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2、废气
原料拆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原料及产品堆存过程逸散的物料携带的微量异味,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采取草料库出入口、上料区等位置设置喷雾设施降尘,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杂质及废渣、生物酶废包装物、除臭剂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及职工生活垃圾,杂质及废****肥厂,原料废包装、生物酶废包装物、除臭剂废包****回收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6年8月10日完成建成,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5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赵镇峰
联系方式:176****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