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9日。
二、更正内容
(一)原附件1:用户需求书中一、项目概况中的(三)项目要求及内容:“★1.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超出此预算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用户需求书约定的全部内容及所有配套费用)”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金额单价 |
最高限价金额总价(元) |
|
| 1 |
空气压缩机 |
3套 |
¥20650 |
¥61950 |
| 2 |
储气罐 |
1套 |
¥4900 |
¥4900 |
更正为:“★1.采购清单:(供应商报价超出此预算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用户需求书约定的全部内容及所有配套费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金额单价 |
最高限价金额总价(元) |
备注 |
| 1 |
空气压缩机 |
3套 |
¥20650 |
¥61950 |
属于医疗器械(供口腔科牙椅使用) |
| 2 |
储气罐 |
1套 |
¥4900 |
¥4900 |
属于非医疗器械 |
(二)原附件1:用户需求书中一、项目概况中的“★3.①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者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②如所投产品属于一类产品需提供备案信息表。③非医疗器****药监局网站发布的非医疗器械管理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更正为:“★3.①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者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②如所投产品属于一类产品需提供备案信息表。③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备注: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釆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黄圃镇**街32号
联系人:****中心)
电话:0760-****0136****中心)
原采购公告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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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