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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00449XQ-****0929-000825-5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0-09 16:07:45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示范区创建工程—**县旅游风景道及智慧旅游等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万佛湖镇万佛大道及延伸路段环境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688.94 |
关于“****示范区创建工程—**县旅游风景道及智慧旅游等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万佛湖镇万佛大道及延伸路段环境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提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各潜在投标人****示范区创建工程—**县旅游风景道及智慧旅游等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万佛湖镇万佛大道及延伸路段环境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加分条款要求如下:(1)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一个单项合同中合同额不少于1300万元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2)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担任过单项合同中合同额不少于1300万元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我单位及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揽过整体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范围内包含风景园林分项工程,可提供中标文件、总包合同,另附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明确本项目风景园林分项工程投资额的佐证材料。该套资料组合是否可用于评标业绩加分项评审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中包含的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发展中心
****
2026年10月9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示范区﹒﹒﹒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