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辖区内高速公路2026至2029年度养护项目A1-A5标段补遗书2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招标编号:****
原公告项目名称:****公司辖区内高速公路2026至2029年度养护项目A1-A5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因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故修改相应时间。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2条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6年11月11日9时10分00秒。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1)条**“采用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6 年10月10日9时10分00秒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为 2026-2029**养护A1-A5 ),****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修改为“采用银行转账的:须在 2026 年11月11日9时10分00秒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银行账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为 2026-2029**养护A1-A5 ),****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二)本项目原A2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中计算公式有误,修改后的A2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作为附件发布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https://fzztb.****.cn/ ),供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新增:****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首页——“发票查询说明”中“3、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1)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当日可进行查验。”规定,故投标人开具给项目业主业绩结算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以前(不含2021年11月12日),投标人可不提供上述增值****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的查验结果。
三、答疑澄清
问:招标文件P23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A1 、A2、A3、A4、A5标段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累计结算金额为350万元及以上的已通车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施工业绩(不含房建业绩),且业绩应当为投标人直接承包自高速公路建设或运营发包方的项目,分包业绩视为无效。注: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项目业主出具的该业绩完工证明材料(或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开具给项目业主该业绩结算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每张增值****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的查验结果。增值税发票中涉及单位应与合同中涉及单位一致。结算金额以投标人开具给项目业主该业绩结算的增值税发票中的累计金额为准。”我公司在准备投标材料过程中,尝试通过“****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系统目前无法查询此时间段内的发票信息,已超出平台可查验的时间范围。然而,招标文件明确将业绩时间范围设定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这与当前发票查验系统的实际可操作范围存在明显冲突。若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部分符合业绩时间要求的投标人因技术系统限制而无法提供有效查验结果,从而影响公平竞争。标书代写
答:详见本补遗书第二条中第(三)点。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0591-****9886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林敏姝(项目负责人) ,电话: 136****9298、0591-****5329
监督单位:****集团有****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指挥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省**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一期)2号楼7层、**省**市**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电话:0591-****9990、0591-****7353
投诉受理单位:****集团有****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指挥部****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省**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一期)2号楼7层、**省**市**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电话:0591-****9990、0591-****7353
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591-****5006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单位技术维护人员电话:0591-****5006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