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澄清内容 | |||
| ****中心城市排水排涝东岸涌二期整治工程施工 | |||
| 澄清补充更正答疑补遗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中心城市排水排涝东岸涌二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笔误澄清公告 | |||
|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城市排水排涝东岸涌二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关于水利信用等级得分评分标准表述存在一处笔误,现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4)中“水利信用等级得分”评分标准的内容,原文为: “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布的“施工资质企业”的实时“信用分数”进行评分,具体得分如下:信用得分=投标人开标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的投标人实时信用分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0%。注:须提供**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有关信用分数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成员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分数的平均值计算,不提供不得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同时记录在开标情况一览表。”标书代写 经核查,该表述系笔误。现澄清修正为: “根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布的“施工资质企业”的实时“信用分数”进行评分,具体得分如下:信用得分=投标人开标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的投标人实时信用分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0%。注:须提供**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有关信用分数的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实时查询,同时记录在开标情况一览表。”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仅为修正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一处文字表述错误,还原招标文件真实意图,不改变标的、资格条件和各评分项评审因素。联合体投标人不会因该修正而改变投标文件编制策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正常编制。本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的澄清公告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时间不作顺延,具体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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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存在文件:****中心城市排水排涝东岸涌二期整治工程施工.pdf, 【点击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