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标升级建设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中专用合同中
第1.4.1 变更为: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及配套的相关文件、《**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现行适用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第13.3.3.1②工程计价依据:C、变更为:评审清单中没有使用也没有类似项目的,按下述条件重新组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第14.1.2(1)、14.1.3(2)C.1、C.2、C.5、C.7变更为:
14.1.2.(1)人工费按施工期(开工至竣工)四****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批复的平均值调整。
14.1.3(2)C.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等及配套的相关文件。
C.2、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计取;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按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计取。
C.5、人工费调整按施工四****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批复的平均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有工期补偿的,按工期补偿后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确认的最终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C.7、除总价措施外的措施费按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经甲方认可能作为结算依据的按实计取。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增加一条:(9)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其余违约责任按照(隆府规〔2025〕4号)第五十三条要求中的附件2执行。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亿得****公司
2026年10月9日
附件:[E511********007****1001]**市场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标升级建设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NJ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