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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的意思是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农业农村局三楼
联 系 人:李鑫
电 话:0459-****053、****53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服务外包园B9号楼501室
联 系 人:张艳玲
电 话:0459-****670
项目负责人:张艳玲
电 话:0459-****67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173****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