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接受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维护申请,在客户的授****维护处理等,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数据批量处理工作,并对本地历史遗留问题数据进行相关转换、分析及维护工作,整个过程需要建立有关数据安全、备份、测试、验证、应急恢复等机制;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该运维服务内容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二、拟定成交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2号楼A526;
三、专家论证意见: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论证意见 |
| 白胜利 |
商****办公室 |
高工 |
详见附件 |
| 李尊 |
****学院 |
高讲 |
详见附件 |
| 南艳红 |
****中心 |
南艳红 |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下午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2026年10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下午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为《**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督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州南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0-****578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郑东新区******宾馆北1号楼9层A901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92****0443
发布人:****
时间: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