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10-0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灌胶、智能终端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灌胶、智能终端附件建设项目 | ****开发区漓**路319****园区1厂 |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开发区漓**路319****园区1厂建设灌胶、智能终端附件建设项目。项目**灌胶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涂胶、烘烤、真空灌胶、碱洗等)及彩色手机保护套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丝印烘烤、喷涂烘烤、贴合组装、包装等),并对现有透明手机保护套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移印烘烤、喷墨烘烤、清洁、丝印烘烤等生产工序)。项目建成后,新增灌胶****4000件/年、彩色手机保护套****000件/年,透明手机保护套产能保持不变(****000件/年)。 | 1、水环境影响: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彩色手机保护套生产线丝印/移印+烘烤、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脱附+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由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111)排放;灌胶生产线涂胶烘烤、注塑后固化废气,以及透明手机保护套生产线移印烘烤、喷墨烘烤、丝印烘烤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去除漆雾+两级喷淋洗涤+过滤+两级活性炭吸脱附+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由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110)排放;彩色手机保护套生产线喷涂烘烤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两级喷淋洗涤+过滤+两级活性炭吸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由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112)排放;透明手机保护套、彩色手机保护套生产线清洁工序废气经“三级喷淋洗涤+过滤+四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113)排放。镭雕废气产生量较小,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交由专业单位处置;漆渣、废催化剂、废油、含废油类物质包装桶、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贸****服务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