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城市****研究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城市运营业态及相关数据采集处理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本项目为科研以及城市运营相关研究补充数据服务。供应商须提供用于城市运营更新研究的真实采集数据,数据覆盖范围为8个重点城市POI(**、**、**、**、**、**、**、**),以及**指定周期的匿名人口轨迹链数据,并具备20项以上职住画像(性别、婚姻状况、有无未成年子女、孩子年龄阶段、年龄、职业、学历、消费等级、月消费金额、收入等级、收入金额、是否有车;出行标签字段:常驻城市、常驻省份、常驻地行政区、工作地经纬度、居住地经纬度;月搭乘地铁天数、工作日地铁天数、周末地铁天数;消费行为字段:商场到访次数、到访商场TOP排名及名称、指定场景消费到访****超市、服饰鞋子、运动健身、医院、药店、美容院等)标签数据及POI关联数据能力,方案需提供抽样人群到访点位数据用于模型训练,供应商需完成客群—POI关联建模与部署。POI数据对城市实际面积的覆盖率需达到90%以上;匿名移动人口轨迹链数据的最小颗粒度需达到门店级别(GPS定位误差10米以内,轨迹时间颗粒度10秒),门店级数据须与城市POI实现落位匹配计算。数据质量验收须明确量化指标:完整率≥98%、准确率≥95%、及时率≥100%,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人工/机器抽样核验,轨迹链有效率≥90%并明确去重规则;验收须约定验证周期、甲方工具或第三方检测方式、不合格返工及扣款机制(偏差5%-15%扣5%-10%,超15%扣15%-30%),并先选取1个城市或1个周期的样本进行试运行,通过后全量分期交付。交付须明确格式(CSV/GeoJSON/数据库/API)、坐标系(CGCS2000)、字段字典及更新频率,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为采购人。整体流程为数据交付→数据验证→成果交付与验收。(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 服务团队 | 是 | (1)配置专属项目对接人1人,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人员名单。(2)核心对接人员未经我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需提供完善的数据质检机制,并提供相应的交付文档,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到2026年12月内完成数据交付,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进度计划(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节点:需求确认、数据交付、数据验证、成果验收等)以及保证措施。 |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须保证不存在数据隐私风险,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就本项目成果另行主张权利,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安全保证措施。 |
| 应急方案 | 是 | 为确保交付物按节点安全交付,供应商需出具应急方案,核心人员变动须提前书面报备,并对数据源、人员建立预警清单,提前识别并制定应对措施。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应急方案。(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需针对延期交付、数据质量以及安全问题作出保障承诺及相应的服务未达标自罚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增值服务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需承诺成果交付后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答疑服务。(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付款方式 | 是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
| 服务期限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到2026年12月。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055646341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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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