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交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如供应商不分包:供应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若供应商分包:①本项目允许将配套环境改造工作以合同分包方式履行;供应商拟将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和《分包意向协议》原件扫描件,并明确分包合同具体内容,合同占比比例和对应的合同金额。②履行分包合同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再次分包,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③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规格及服务标准应当与中标的一致。。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200012141;采购品目:A****1000 饮食炊事机械。
(二)采购监督机构:****国资局,地址:**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联系电话:028-****9642。
(三)采购预算:800,000元。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剑南大道北段590号
联系方式: 028-****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市高新区新裕路501****广场C1座荟创空间1012号
联系方式:028-****3616或199****57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8-****3616或19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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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