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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梅龙街道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招标要求及说明“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100%。施工单位须按审定价的3%****办事处财政账户,用作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时间,质保期满后,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额无息一次性退还。”修改为“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100%。施工单位须按审定价的3%****办事处财政账户,用作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时间,质保期满后,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额无息一次性退还。”
二、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一)项目单位:****
地 址:**省**市**区梅龙街道长江路29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99****5097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清风东路华府骏苑2栋1005
联系人:周全
电 话:159****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