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县县城排水防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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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城排水防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2026-10-09 08: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县城排水防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州**市**路696****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永

仁

县

县

城

排

水

防

涝

项

目

**县县**部

******交通运输局

**硕利****公司

项目总投资7837.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6.08万元。主要内容:**DN500DN1200排(雨)水管道5.82km及附属设施,同步修复路面、绿化;**花箐河**段行泄通道2.0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及临时占地扰动,会造成局部地表植被被损坏、生物量下降,干扰陆生动物栖息环境,河道施工作业会影**生生物生存环境。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优化施工时序选择枯水期开展临水作业,分级缓排堰塞湖积水;配套落实表土剥离、堆土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原生灌草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迹地恢复,降低对陆生动植物及水生生态的短期扰动,让受扰动生态逐步复原。(2)水环境:《报告表》分析施工产生施工雨水、基坑排水、设备冲洗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施工期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处置,设置相应容积的临时沉砂池、沉淀池对各类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裸土抑尘及道路养护,实现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市政管网或设置移动厕所、一体化化粪池,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基坑排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也全部回用,各类施工废水均不向外环境排放,降低对周边地表水体的不利影响。(3)大气环境:《报告表》分析施工期间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焊接烟尘会对周边空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在临近居民区的施工区段设置施工围挡,作业场地洒水降尘,裸土及土石方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料,做好设备维护及车辆调度管理;焊接作业借助场地开阔条件依靠大气自然稀释扩散,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随工程结束而消除。(4)其它:《报告表》提出施工期对土石方、建筑垃圾、河道清淤渣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土石方分区开挖堆放,表土单独覆盖防护,用于后期植被回覆,堆土区设置围挡、防雨及截排水设施;建筑垃圾做到随产随清,可回收部分分类收集回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合规消纳场处置;河道清淤渣土优先用于场内回填,剩余渣土密闭车辆外运综合回填,清淤作业选择枯水期施工,湿渣采取原位摊开晾干,不在河道内长期堆土,完工后清理现场恢复河道行洪断面;施工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机械维修依托外部专业机构,场区不产生危险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全部落实**化利用或合规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局出具《关于**县县城排水防涝项目用地“三区三线”的情况说明》。

0878-****14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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