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9
****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了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物业城市服务项目 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情况发布澄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 澄清位置 |
原文 |
澄清后 |
| 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二、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
★2.投标人投标时,须针对以上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对应的设备、车辆,提供下述对应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自有车辆及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属投标人名下,还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2)租赁车辆及设备:须同时提供出租方的设备购置发票、有效的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且租赁方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2. 投标人投标时,须针对本项目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对应的设备、车辆,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标书代写 (1)自有车辆及设备:须提供归属投标人名下的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2)租赁车辆及设备:须同时提供出租方的设备购置发票、有效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为投标人; (3)若投标人投标阶段无法提供上述全套证明材料,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承诺函。承诺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若我司中标,我司将在中标后按要求提交本项目设备清单及参数对应设备、车辆的上述全部证明材料;逾期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自愿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
二、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三、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詹文钊
电话:0760-****860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韦星、肖鑫棋
地址:**市**街道起湾南道3****广场之二5层
电话:0760-****7769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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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