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县道X611两处灾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规模:县道X611两处灾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县道X611K13+100、K14+600两处,采取拟建路肩墙、修复路面、增设排水沟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满足交通出行条件。
2.2 项目地点:**县内。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1.05万元。
2.4 比选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争性比选须知第1.4.1项内容。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接受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1日18时00分前,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在代理机构报名领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竞标人都视为潜在竞标人全部知晓有关竞选过程和事宜。比选文件等资料成本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报名的不得参与竞选)。
4.2竞选人若对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图纸、清单等有疑问,需要提出疑问的,请在2026年10月12日18时00分(**时间)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3比选人应于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时间)前发布澄清。
5. 比选文件的递交5.1递交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30。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县平都大道西段50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加急标书代写6.1 本次比选公告****交易中心****中心(https://www.****.com/fengdu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县平都大道东段267号 地 址:**市两江新区树兰路178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 系 人:熊老师
电 话:158****3377 电 话:130****9555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