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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6年9月23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10月2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联系电话:136****9682;
地址:**市经开区松垭镇日新村、**市**路14号****本部;
1、项目名称:**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经开区松垭镇日新村、**市**路14号****本部;
3、建设单位:****;
4、项目概况:******经开区分院医疗业务大楼52218.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401.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17.2平方米;改造****本部业务用房50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
5、验收监测单位:******公司、****集团****公司;
6、公示日期: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