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二十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馆设计搭建和宣传推介活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程长庚路**东500米国源文化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第二十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馆设计搭建和宣传推介活动服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1日(其中,10月28—29日布展,29日完成展馆搭建。注: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有变化,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和大会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服务期随活动时间变化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列内容。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舒生、刘勇、伍志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 1 | 第二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 建洽谈会**展馆和“皖美 粮油”“皖美粮机”**推 介会服务 | **省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 | **国源展览展 ****公司 | 2026.5.18 |
| 2 | 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 建洽谈会**展馆和“皖美 粮油”“皖美粮机”**推 介会服务 | **省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 | **国源展览展 ****公司 | 2025.5.15 |
| 3 | 第二十届粮食产销协作** 洽谈会**展馆和“皖美粮 油”“皖美粮机”**推介 会项目 | **省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 | **国源展览展 ****公司 | 2024.6.3 |
| 4 | 2023第十六届**国际茶产 业博览会**市综合运营服 务采购项目 | **市茶产业 促进中心 | **国源展览展 ****公司 | 2023.4.28 |
| 5 | 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安 徽馆会展等服务 | **省粮食和 物资储备局 | **国源展览展 ****公司 | 2024.9.27 |
| 6 | 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 **展区综合服务项目 | **省农业农 村厅 | **国源展览展 ****公司 | 2023.5.8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区淮河大道北段110号
联系方式:056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太**路470号20栋326、426号
联系方式:0562-****170/180****9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2-****170/180****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