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持有的江****公司等11户不良债权及**市泰达****公司等2户抵债资产暨商业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8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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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425956P | |
| 住所 | **省**市**区交通路32号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骆晓玲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00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应在签署正式《交易合同》(暂定名称,以届时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名称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 |
| 重要事项 | 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为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或备****公司****公司、****政府依法设立****公司。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2、若信息公告期满,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意向受让方报价不低于挂牌转让底价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权利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中心相关规则执行。 3、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如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由转让方自行确定受让方。 4、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用:****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及涉及转让的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逾期未缴纳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应优先协助向受让方追偿;经法定/约定追偿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转让方就受让方未支付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5、交易服务费缴纳方须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发票之日起_5_个****中心相关收费办法****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心****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91********0068 6、意向受让方需在竞买成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后的_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采用资产置换的依据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接受该标的债权可能或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事实。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9、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0、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债权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1、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实现受让债权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12、本次转让的债权及资产若涉及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13、本次转让标的债权项下实际利息、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垫付费用随债权一并转让。自基准日之后,标的债权回收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受让方承担。 1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抵债资产的实际状态交付;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2)标的对应土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 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意向受让方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5、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并确保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中心,纸****中心审核的电子档材料保持一致。 16、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 指南 |
报名程序 | 注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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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无需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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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 挂牌公告期(或**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1、自由报价期自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10时至16时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 3、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小写¥ 1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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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报价不低于转让底价(即挂牌价格)则协议成交,低于转让底价(即挂牌价格)的则项目终结且不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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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受让方服务费 | 转让底价部分按 0.1 %计费支付,超过底价部分按 2 %计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得低于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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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 张有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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