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氢气管道改输芳烃类物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市**区、**区,途径**新区、**区、**市
建设内容:管线全长50.2km(其中埋地管线长度30.8km,架空管道19.4km),其中依托现有已建成氢气管道7.8km,已建过江管道2.3km。本次**架空管道13.55km(不含金陵石化内部**架空管道1.45km、扬子石化内部已建架空管道1.3km),**埋地管道23.8km。管道设计输送量为165万吨/年,新增管道设计压力3.8MPa,利旧管道设计压力4.0MPa,设计温度均为6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4-****76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5-****609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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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