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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批**市**区**镇黄湾党员学习教育课堂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文政函﹝2026﹞1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6年第15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市**区**镇黄湾党员学习教育课堂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镇黄湾党员学习教育课堂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9月—2026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室内塑胶地板278.33平方米、石膏板吊顶338.92平方米、墙面涂料266.54平方米、制作木质外凸造型369.24平方米、安装成品玻璃大门10.08平方米;强弱电布线升级配备配电箱1台、电力电缆126.13米、配线3872米、配管704米,安装插座30套、射灯130个、空调2台;定制展台3个、展柜4个并配套多媒体声光电系统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市**区**镇黄湾党员学习教育课堂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67.96万元,资金****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专项经费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1.项目概算投资表
******改革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