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高新区园区一路建设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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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09

项目名称 ****园区一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社区,规划宁盐高速连接线西侧,现状滨河**侧,****侧,****公司东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094.4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荣山
联系人 瞿尚超 联系电话 188****1635
项目投资(万元) 399.96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2-2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用地约6094.43平方米,**园区一路总长约41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约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建设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道路、雨污水管网、交安设施、绿化、路灯照明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水首先循环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洒水防尘
固废 环保措施:
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对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应立即平整,依据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恢复。对临时堆土场工程结束后立即平整、绿化以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采用灌草丛结合的方式恢复植被。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道路营运期应加强沿线植被管理,及时进行绿化植物的补种、修剪和维护,并定期喷洒农药,减少病虫害。保证区域绿化植被的景观效果。
承诺:**** 王荣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荣山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1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