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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水**化利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废水**化利用建设项目”作出如下公示:
****废水**化利用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区王家山镇****四号井工业场地内。****废水**化利用建设项目按照其环评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4月28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2****7944
作者(183****091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10-09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