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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第四套5万吨/年醋酸甲酯提浓节能改造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四套5万吨/年醋酸甲酯提浓节能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察哈尔右****园区建材及新材料产业区块****厂区内
三、公示内容:①验收监测报告;
②自主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