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区安丰乡、西郊乡、洪河屯乡、北蒙办、伦掌镇3.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受****委托,对2025年**市**区安丰乡、西郊乡、洪河屯乡、北蒙办、伦掌镇3.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10月9日****交易中心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市**区安丰乡、西郊乡、洪河屯乡、北蒙办、伦掌镇3.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2025年**市**区安丰乡、西郊乡、洪河屯乡、北蒙办、伦掌镇3.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5个乡镇(办)46个行政村,分别是安丰乡28个行政村,西郊乡8个行政村,洪河屯乡3个行政村,****办事处1个行政村,伦掌镇6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3.28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2.1万亩,分别为安丰乡、西郊乡、洪河屯乡、北蒙办;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8万亩,为伦掌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规划**高标准农田2.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8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
5.招标(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招标控制价:653876.13元;
7.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10.是否选择异地评审:否;
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400206
中标价:588000.00元
项目总监:樊鸿贞
证书编号:****016338
中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
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3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372-****213
地 址:**省**市**区**大道西段5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邢利青
联系电话:139****7117
地 址:**市弦歌大道华强新天地8栋10层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姬永鹏
联系电话:136****0449
地 址:**市**区钢一路46号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