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乡水泥用灰岩矿采矿剥离建筑用灰岩(砂石)**处置管理,维护矿产**国家权益,根据《**县**乡水泥用灰岩矿剥离建筑用灰岩(砂石)处置工作执行方案》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委托****开展**县**乡水泥用灰岩矿剥离建筑用灰岩原矿开采成本、原矿加工机制砂加工成本、剥离产出原矿市场价格、成品机制砂市场价格专项评估工作,现已完成评估并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和禧资评报字 (2026)第050号、**和禧资评报字 (2026) 第 051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6年7月30日,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标的为**县**乡水泥用灰岩矿开采剥离形成、尚未开采利用的建筑用灰岩(砂石)**量 1177.7 万吨。采矿权人为**梵净山****公司,矿山合法开采标高限定 + 763.0m~+705.0m,永久禁采区域严禁采掘作业。本次评估为该批剥离砂石**公开有偿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主要结果(单位:元 / 吨,含增值税)
1、建筑用灰岩原矿(剥离产出毛料)市场评估单价:26.00元/吨;
2、建筑用灰岩原矿剥离开采成本、原矿加工为机制砂加工成本详见评估报告;
3、品机制砂市场评估单价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结论有效期:自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7年7月29日止。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 2026年10月15日止。****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发布。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本次评估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载明异议理由、事实依据,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 联系地址:**县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 162 号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133****6577
五、后续处置说明
公示期满,若无有效异议,我局将以上述评估结论作为定价基础,严格依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对该批建筑用灰岩(砂石)开展公开对外有偿出让处置,处置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采矿权人私自外销、私下处置本次标的砂石**,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公示。
****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