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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自然资审〔2026〕142号
秦****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县通源水产项目用海已于2026年9月28****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秦****中心片区,**县扬水站南侧,****社区七期项目东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申请用海范围内原有一栋三层楼及一栋一层辅助用房进行改造,**遮阳棚和卫生间,同时提升项目范围内景观设施。总投资3698.15万元。批准用海0.7186公顷,用海类型为文体休闲娱乐用海,用海方式分为建设填海造地(面积0.5369公顷)和非透水构筑物(0.1817公顷),用海期限25年。
二、项目开工时,要及时告知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在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项目位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你公司要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切实履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用海期间应接受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坐标范围(见附件)和用途使用海域。
三、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并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本批复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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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