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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齐我市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社会化检测服务短板,切实满足群众犬只跨区域调运检疫申报需求以及免疫效果自检的现实需要,按照《**市犬只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机构遴选实施方案》,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等程序,本次遴选1家机构符合条件,具体名为****。现将符合条件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遴选,****将取消被举报对象遴选结果。
来信请寄:**市**区**中路166号,邮编:750002。
举报电话:0951-****015
来访接待室设在畜牧兽医科(954办公室)。电话举报或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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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