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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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科宏****公司13.5361%股权(合计998.963万股) |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科宏****公司13.5361%股权(合计998.963万股) |
标的编号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名称 |
**科宏****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开发区13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子昂 |
| 成立日期 |
2008-10-30 |
| 注册资本 |
738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食品制造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营养食品制造;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877868R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大)会决议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职工人数 |
943 |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股份(万股) |
| 李韶雄 |
34.407 |
2539.236 |
| 陈子昂 |
17.2035 |
1269.618 |
| **省****公司 |
13.5361 |
998.963 |
| **华兴****公司 |
11.107 |
819.698 |
| **省****公司 |
7.3443 |
542.013 |
| 李晓光 |
5.7345 |
423.206 |
| 何珊 |
5.4106 |
399.304 |
| ****惠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954 |
206.3 |
| ****惠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72 |
143.7 |
| 游斯漳 |
0.5144 |
37.962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68210.93 |
5739.76 |
5045.02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111941.04 |
50409.34 |
61531.7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6年06月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34916.03 |
-3052.76 |
-3059.97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114312.56 |
55702.77 |
58609.8 |
| 备注 |
|
| 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省****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珠**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301房自编号2房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 |
875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651384W |
| 法定代表人 |
黄群财 |
| 持有产权比例 |
13.5361% |
| 拟转让产权比例 |
13.536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大)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省)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6-05-1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十二) |
| 批准文号 |
- |
| 交易条件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转让底价(万元) |
9389.2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11********01892054 开 户 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形的: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 ****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8.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816.78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7380万元,实收资本为7380万元。其中,转让方**省****公司认缴注册资本998.963万元,实缴出资998.963万元,出资期限至2018年7月11日。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6)第530号】,标的企业涉及的部分房产未办理相关权证,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6)第530号】,标的企业涉及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抵押担保事项,事项内容细节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6)第530号】,标的企业存在租赁事项,事项内容细节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6.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6)第530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法律意见书。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9.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8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05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home.html#/;https://new.****.cn/hom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