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兴发铝业江西有限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西-宜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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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兴发****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LNG气化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意见

******公司LNG气化站项目拟建于******开发区经发大道21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24′14.344″,北纬27°52′12.655″,总占地面积为4314.8m2。项目东面为宜发路和******学校;南面为******公司;西面为经发大道和明****公司;北面为春潮路和江****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建设2台卧式LNG储罐,单台储罐容积50m3。工艺流程为LNG槽车卸车增压、LNG储罐增压、空温式气化器、调压计量加臭装置、输送至厂区内燃气管道。

本项目产品方案:LNG气化站气化规模为3000Nm3/h,年气化量为2160.0万Nm3/年。

本项目总投资61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31%。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分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液化天然气卸车进行到末段槽车内的低温天然气由于压力变化而产生闪蒸天然气,通过BOG温控加热系统加热回收,不外排,少量无组织逸散(以非甲烷总烃计);EAG放散(放空天然气)通过放散管排放;设备与管线密封点、检修废气无组织逸散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加臭装置储罐系统超压排放四氢噻吩产生的恶臭。通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3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中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控措施。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滤芯;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原料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照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确保厂界达标,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满足工艺条件的情况下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在总图布置时,结合工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消声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南、西、北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东侧敏感点******学校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以新带老措施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八)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排放口设立标志牌。

(九)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LNG气化站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境保护要求

(一)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批准后,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报告表》;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分局重新审核。

(二)排污许可手续申报要求。你公司应在生产设施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要求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严禁未取得排污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

(三)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要求。我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监管,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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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 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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