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年产3万吨人工合成云母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056(环评办)
通讯地址:****管委会春风路1号206(336000)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人工合成云母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宜****开发区春彩路2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3万吨人工合成云母项目拟****开发区春彩路2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24′41.365″,北纬27°51′44.888″。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企业分布有**冠伟数字快递仓储产业园(在建),南侧企业分布有****中心及******公司,西****集团,北侧企业分布有******公司、****公司及宜****公司(在建)。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以石英砂、氟硅酸钾、碳酸钾电熔镁砂、氧化铝为原辅料,经配料、装炉、熔制、冷却、拆炉、破碎、筛分,生产人工合成云母,同时**2台400万大卡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替代现有3台已建锅炉。 本项目产品方案:合成云母30000t/a。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占总投资的1.2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配料粉尘(以颗粒物计)、破碎及筛分粉尘(以颗粒物计)、包装粉尘(以颗粒物计)、锅炉烟气(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氨计)、熔制及冷却废气(以颗粒物、氟化物、烟气黑度计)、生物质成型颗粒上料废气(以颗粒物计)、脱硝间尿素溶液废气(以氨计)、原料卸料扬尘及炉渣堆场扬尘(以颗粒物计)等。 配料粉尘采取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破碎及筛分粉尘采取密闭式集气罩负压收集与采取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的包装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石英粉尘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以上废气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锅炉烟气经两套旋风除尘+SCR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汞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氨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中表1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再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熔制及冷却废气采取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及氟化物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和表2中其他工业炉窑相关限值,颗粒物及氟化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原料卸料扬尘、炉渣堆场扬尘、生物质成型颗粒上料废气、脱硝间尿素溶液废气及未收集废气等,加强生产设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厂房密闭,设置围挡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相关限值,氨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3中其他工业炉窑相关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雨水采用明沟输送,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与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NH3-N、TP、TN、动植物油、氟化物等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其中,CODcr提标为45mg/L,NH3-N提标为2.5mg/L,TP提标为0.45mg/L),经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控措施。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耐火砖、废石墨、原辅材料包装物、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布袋收集飞灰、废布袋、地面清扫收集粉尘、炉渣、循环冷却水旁滤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碱喷淋废液及废渣、废SCR催化剂及废导热油。废耐火砖、废石墨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原辅材料包装物、不合格品、布袋收集飞灰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地面清扫收集粉尘暂存一般固废间,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循环冷却水旁滤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污泥暂存现有项目污泥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炉渣暂存炉渣堆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照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确保厂界达标,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满足工艺条件的情况下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在总图布置时,结合工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消声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东、南、西侧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北侧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以新带老措施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八)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排放口设立标志牌。 (九)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以生产车间十五、生产车间十六、锅炉房及炉渣堆场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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