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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综合保税区南区供热项目-(六标段)(标段编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及修改,由于澄清通知发出时间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决定顺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将**综合保税区南区供热项目-(六标段)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1日10:00至2026年10月21日20:00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1日10:00至2026年10月26日20:00。
2、原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1时0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1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3、原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1时0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1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4、原工期: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1月18日。现变更为:8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1月24日。
5、评标委员会组建发生变更,原内容: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评审专家 7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
不分组,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
不分组,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