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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重大变更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办基综〔2024〕30号)文件规定,现对**市东官河****泵站设计变更进行批复前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设计变更原因
**区西江闸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西江闸应原址保护。经重新选址论证,西江闸周边无替代方案,原初步设计相关建设内容无法继续实施,需进行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基本同意对西江闸原址保护,****泵站建设。
****泵站建设后,由**区另行实施**区西江**截洪工程和西江闸除险加固工程提升区域行洪排涝能力。
三、概算
因设计变更,本次变更部分工程概算投资较原初步设计批复减少20019.68万元,在原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核减。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叶科;电话:0571-****5061;传真:0571-****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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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