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1600MWh先进压缩****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200MW/1600MWh先进压缩****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二.招标编号****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变更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25日
2.原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变更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5.13.8 承包人选择施工、调试、设备材料代保管分包商时,其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其中施工分包商资质不低于壹级资质标准,具有1台及以上600MW火力发电机组施工经验;调试分包商具备发电工程特级资质标准,具有1台及以上同类型机组调试经验。”
变更为
5.13.8 承包人选择施工、调试、设备材料代保管分包商时,其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分包商还应满足本项目对应的行业规范及电力储能工程相关准入要求。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15.2.2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付款方式转账。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开立账户,发包人向各联合体单位支付各自工程范围的工程款。”
变更为
15.2.2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付款方式转账。发包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款统一支付至联合体牵头单位指定账户,即视为发包人已完成对应付款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收到款项后,由牵头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自行向联合体其他成员拨付工程款。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共同出具工程款代收授权文件,授权牵头单位统一代收本项目全部合同价款。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工程款分配、资金拨付产生的一切纠纷、风险及相关税费,均由联合体内部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联合体各方仍对本项目合同义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文件相应位置做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澄清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以澄清后下载的澄清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马庄乡雷庄村村部1楼03号(迎桂路东段)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30****3093
招标代理****公司
地址**市**区索凌路11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87****0914
监督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正光街22****广场C座7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5****1197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