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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区教工路71号 联系人:范畴 电话:135****5488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区古墩路701****广场A座12楼 联系人:陈孟雨、秦三妹 电话:159****5681 | |||||
| 标段(包)名称: | ******基地(原**省考古遗产展示园)二期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41****1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项目竣工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或改建或扩建或装修或修缮或提升或改造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资料;②施工合同(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施工金额在3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予以认可。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且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证明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工作)、③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①②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8 _____。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 | 35,373,518.85元 | 365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宁升森 | 建造师;浙133********03778 | 无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公司 | 资质动态核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业绩证明对象:****;资格业绩-工程名称:年产4000万套耐高温高压新能源汽车线束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公司;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竣工时间:2022年07月10日、合同金额:11918.9960万元;提交证明材料内容: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09至2026-10-12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评标时间: | 2026-10-09 09:30:00 | 评标地点: | **4号评标室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1-****3765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09 19:21: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