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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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镇武桥村经营权换保障、代征代管土地发包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新区大路镇武桥村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交易底价: 86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447.00亩
联系方式: 田玲玉(157****5201)
| 乡镇(街道) | 大路镇 | 村(社区) | 武桥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9-22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447.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武桥村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发包,底价860元/亩/年,共267亩,租期一年。 武桥村代征代管土地发包,底价760元/亩/年,共180亩,租期一年。 土地用途限制:仅限水稻、小麦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
| 项目位置 | **市**新区大路镇武桥村 |
| 项目四至 | **:长江 南至:大路村 西至: 捆山河 北至: 长征村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如抛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等); 3.具备粮食作物种植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人力条件,能满足本项目承包要求; 4.同意本招标条款全部内容,且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包义务。 二、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缴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参加投标;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相关手续(缴纳租金、秸秆禁烧保证金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需分地块填写: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底价860元/年/亩;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最终按两类土地总面积及对应单价计算总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方设定的底价;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三、中标规则 1.评标标准:以投标报价为核心依据,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若涉及多类地块,需分别计算总报价,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2.优先承包权:若出现同等价格的情况,原承包该地块的投标人可优先获得承包资格; 四、承包期间相关义务 1.秸秆禁烧保证金缴纳:中标人签订合同当日,需向招标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承包期满且无秸秆禁烧违规记录的,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先缴纳麦熟租金(租金总额的40%),收小麦后缴纳稻熟租金(租金总额的60%); 3.与原承包方沟通义务:若承包土地涉及原承包方复垦地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与原承包方协商复垦投入相关补偿事宜。 五、承包期间特别约定 1.土地使用限制: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仅限种植水稻、小麦粮食作物(具体作物清单需在合同中明确); 2.承包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灌溉设施及维护责任:承包期间,所有灌溉设施及相关维护均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土地收回与损失承担:若因项目建设等因素需要使用已发包地块,中标人需无条件交出土地,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包括作物损失、投入成本等); 5.政策性补偿归属:承包土地不涉及任何政策性补偿;若出现针对土地种植、粮食生产的专项补偿(如种粮补贴等),均归中标人所有。 |
| 项目审查表 | IMG_1348.jpgIMG_1347.jpgIMG_1345.jpgIMG_1344.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1350.jpgIMG_1355.jpgIMG_1354.jpgIMG_1353.jpgIMG_1352.jpgIMG_1351.jpg |
|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武桥村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发包,底价860元/亩/年,共267亩,租期一年。 土地用途限制:仅限水稻、小麦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两个标段土地不分开进行发包。 |
| 交易面积 | 267.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交易底价 | 86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6-10-09 |
| 成交单价 | 880.00元/年/亩 |
| 成交总金额 | 234960.00元 |
| 补充说明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如抛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等); 3.具备粮食作物种植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人力条件,能满足本项目承包要求; 4.同意本招标条款全部内容,且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包义务。 二、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缴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参加投标;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相关手续(缴纳租金、秸秆禁烧保证金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需分地块填写: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底价860元/年/亩;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最终按两类土地总面积及对应单价计算总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方设定的底价;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三、中标规则 1.评标标准:以投标报价为核心依据,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若涉及多类地块,需分别计算总报价,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2.优先承包权:若出现同等价格的情况,原承包该地块的投标人可优先获得承包资格; 四、承包期间相关义务 1.秸秆禁烧保证金缴纳:中标人签订合同当日,需向招标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承包期满且无秸秆禁烧违规记录的,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先缴纳麦熟租金(租金总额的40%),收小麦后缴纳稻熟租金(租金总额的60%); 3.与原承包方沟通义务:若承包土地涉及原承包方复垦地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与原承包方协商复垦投入相关补偿事宜。 五、承包期间特别约定 1.土地使用限制: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仅限种植水稻、小麦粮食作物(具体作物清单需在合同中明确); 2.承包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灌溉设施及维护责任:承包期间,所有灌溉设施及相关维护均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土地收回与损失承担:若因项目建设等因素需要使用已发包地块,中标人需无条件交出土地,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包括作物损失、投入成本等); 5.政策性补偿归属:承包土地不涉及任何政策性补偿;若出现针对土地种植、粮食生产的专项补偿(如种粮补贴等),均归中标人所有。 |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武桥村代征代管土地发包,底价760元/亩/年,共180亩,租期一年。 土地用途限制:仅限水稻、小麦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两个标段土地不分开进行发包。 |
| 交易面积 | 180.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交易底价 | 76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6-10-09 |
| 成交单价 | 780.00元/年/亩 |
| 成交总金额 | 140400.00元 |
| 补充说明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记录(如抛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拖欠租金等); 3.具备粮食作物种植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及人力条件,能满足本项目承包要求; 4.同意本招标条款全部内容,且承诺按要求履行承包义务。 二、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缴款凭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参加投标;若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不履行相关手续(缴纳租金、秸秆禁烧保证金等),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报价需分地块填写:经营权换保障土地底价860元/年/亩;经营权换保障及代征代管土地整体发包,最终按两类土地总面积及对应单价计算总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方设定的底价; 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三、中标规则 1.评标标准:以投标报价为核心依据,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若涉及多类地块,需分别计算总报价,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2.优先承包权:若出现同等价格的情况,原承包该地块的投标人可优先获得承包资格; 四、承包期间相关义务 1.秸秆禁烧保证金缴纳:中标人签订合同当日,需向招标方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承包期满且无秸秆禁烧违规记录的,无息退还);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先缴纳麦熟租金(租金总额的40%),收小麦后缴纳稻熟租金(租金总额的60%); 3.与原承包方沟通义务:若承包土地涉及原承包方复垦地块,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与原承包方协商复垦投入相关补偿事宜。 五、承包期间特别约定 1.土地使用限制: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仅限种植水稻、小麦粮食作物(具体作物清单需在合同中明确); 2.承包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3.灌溉设施及维护责任:承包期间,所有灌溉设施及相关维护均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土地收回与损失承担:若因项目建设等因素需要使用已发包地块,中标人需无条件交出土地,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包括作物损失、投入成本等); 5.政策性补偿归属:承包土地不涉及任何政策性补偿;若出现针对土地种植、粮食生产的专项补偿(如种粮补贴等),均归中标人所有。 |
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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