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AI点金APP项目(云MaaS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6日
采购日期:2026年10月9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入围)候选人:****
第二中标(入围)候选人:腾讯云计算****公司
第三中标(入围)候选人:通义云启(杭****公司
招标人:****
地址:**省**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蜀鑫路69号
联系人:曹工/魏工
联系电话:0551-****6357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2日17:30(**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蜀鑫路69号,联系电话:0551-****635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异议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无